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表
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表
目前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使用的是财资[2013]491号

1.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
项目  | 实物量标准  | 价格上限标准(单位:元/台)  | 使用年限标准  | ||
台式电脑  | 1台/人(涉密电脑等经批准另行配备)  |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%  | 4000  | 5年  | |
笔记本电脑  | 1台/厅级岗位;其他2台/内设机构(或1台/4人,不足4人按4人计算)  | 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%。外勤单位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,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。  | 5000  | 5年  | |
打印机(包括一体机  | A3  | 1台/内设机构  | 单位根据需要选择配备A3、A4打印机,但A3打印机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%,打印机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%。  | 6500  | 5年  | 
A4  | 1台/厅级岗位;其他1台/办公室(或1台/3人,不足3人按3人计算)  | 1500  | 5年  | ||
其他:票据打印机  | 按需要配备  | 2500  | 5年  | ||
中高速复印机  | 1台/内设机构  |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%。  | 15000  | 5年或复印30万张  | |
传真机  | 1台/厅级岗位;其他1台/内设机构  |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%。  | 2000  | 5年  | |
投影仪  | 按需要配备  | 10000  | 5年  | ||
扫描仪  | 按需要配备  | 每个内设机构不超过1台  | 2000  | 5年  | |
数码相机  | 1台/内设机构  |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%  | 3000  | 5年  | |
电视机  | 按需要配备  | 5000  | 5年  | ||
碎纸机  | 1台/内设机构  |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%  | 800  | 5年  | |
空调  | 分体  | 按需要配备,已配备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置独立空调  | 2800  | 8年  | |
柜式  | 6000  | 8年  | |||
1、单位编制数是指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的行政编制数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数),单位实有人数超过单位编制人数的,按编制人数计算;
 
 2、本表中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。
  2: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
项目  | 实物量标准  | 价格上限标准(元/台、套、件、把)  | 使用年限标准  | 
办公桌椅  | 1套/人  | 厅级:3500   | 长期使用  | 
沙发(含茶几)  | 1组/厅级办公室(包括1个三人沙发、2个单人沙发、1个大茶几,1个小茶几);   | 厅级:3500   | 长期使用  | 
桌前椅  | 按需要配备,不分级别,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%  | 300  | 长期使用  | 
书柜  | 2组/办公室  | 1200  | 长期使用  | 
文件柜  | 按需要配备,不分级别  | 1000  | 长期使用  | 
保密柜  | 按需要配备,不分级别  | 1600  | 长期使用  | 
茶水柜  | 1组/办公室  | 800  | 长期使用  | 
会议桌  |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 | 400/平方米  | 长期使用  | 
会议椅  | 按需要配备  | 400  | 长期使用  |